一、项目编号:FXZB-2026012
二、项目名称:选聘法律顾问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
供应商地址:福州市工业路572号凤凰望郡三层
中标(成交)金额:54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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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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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 |
选聘法律顾问服务 |
对省侨联对外文化联络交流涉及法律问题、法律风险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和建议,其余详见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 |
参加省侨联法顾委工作调研,其余详见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 |
服务期3年 |
满足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的规定 |
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 敏、陈 妍、林 武(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2)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一次性向成交供应商收取3000元。(3)成交供应商在代理机构发布结果公告后以转账方式一次性付清中标代理服务费。(4)招标代理服务费专用账号:117010100100003202;开户名称: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总行大厦营业部。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3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资格性审查:福建瀛榕律师事务所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到磋商文件要求的指定账户上,福建名仕律师事务所提供的授权函未提供供应商代表的身份证,福建瀛榕律师事务所、福建名仕律师事务所资格性审查不通过;其余供应商资格性审查均通过。
2.符合性审查: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3.异常低价审查:福建合立律师事务所、福建新世通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报价存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异常低价情形,磋商小组按采购文件要求发起澄清。(1)福建合立律师事务所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福建合立律师事务所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不通过。(2)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无法证明其报价合理性。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不通过。(3)福建新世通律师事务所、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福建新世通律师事务所、福建君立律师事务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通过。
4.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评审总得分:94.65。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福建省归国华侨联合会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
联系人: 林工
联系方法:0591-87514546
2.代理机构: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楼11层
联系人:刘滢、伍若雪
联系方法:0591-87278256
福建省归国华侨联合会
2026年3月13日
联系电话:0591-87278256、0591-87278232
电子邮箱:fxzb178@163.com
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楼11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