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福建省科学技术厅2025年度福建日报科技宣传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或者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特邀请下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特定合同包的协商。现将本项目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项目编号:FXZB-2025121
2、项目名称:福建省科学技术厅2025年度福建日报科技宣传服务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福建省科学技术厅2025年度福建日报科技宣传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3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300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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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简要技术需求 |
数量 |
品目号 预算 |
合同包 预算 |
协商 保证金 |
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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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1 |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2025年度福建日报科技宣传服务 |
在福建日报策划并刊登专题内容,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1项 |
300000.00 |
300000.00 |
0.00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4、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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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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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福建日报新闻发展有限公司 |
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84号 |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中相关附件)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5.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协商,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
6、采购文件的获取:由采购方在发出本邀请函的同时提供给被邀请供应商。
7、获取协商文件时间及地点:2025年10月9日起至2025年10月15日,每天8:30-12:00,14:30-17: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获取协商文件地点: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楼11层)。
8、协商文件售价:每套 200元,协商文件售出一概不退。未报名或未获取协商文件的参与者将被拒绝。供应商可直接到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协商文件,若有异地获取协商文件者,以对公转账汇款,但须在汇款凭证中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同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银转账截图)、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拟报名合同包号等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公司电子信箱(FXZB178@163.com),以便确认相应项目的报名登记并为供应商办理后续协商文件发送事宜。
9、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提交响应文件地点:2025年10月16日09: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大街道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楼)11层开标厅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协商时间及协商地点:2025年10月16日09:00(北京时间),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大街道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楼)11层开标厅
11、以上如有变更,采购方会通过更正公告通知被邀请供应商,请供应商关注。
12、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北二环西路122号
联系人:黄有胜
联系方法:0591-87912703
代理机构: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肖榕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大街道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11层6#
联系方法:0591-87278256
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9日
联系电话:0591-87278256、0591-87278232
电子邮箱:fxzb178@163.com
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楼11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