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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剂室药包材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2021/11/30浏览:1880次
招标编号:FXZB-2021163
所属行业:货物类
投标截止时间:2021/12/22 09:00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制剂室药包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30

项目概况

制剂室药包材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楼11层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122209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XZB-2021163

项目名称:制剂室药包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9.96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9.96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进口

服务期限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预算

合同包预算

投标保证金

1

1-1

制剂室药包材采购项目

1

口服液体药用聚酯瓶1、口服液体药用聚酯瓶2、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499600

499600

4996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合同生效后1年(12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叙述的货物及服务的单位,并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合格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是营业执照已更换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投标人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若投标人代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
4)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投标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书面声明;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或未提供书面声明的,投标无效。
3.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提供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的规定);
2)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3)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4)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需在投标文件中同时附以上两个网站查询的打印件或截图,未提供的或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视为无效投标。
4.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5.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6.投标代理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谈判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9.投标人须提供所投货物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药包材数据登记A类证明。
备注: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为必备资格,投标人提交资格证明文件的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最新(有效期内),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缺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1130  20211215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楼11层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每套150元,若邮寄,需另加50元,公开招标文件售出一概不退。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未购买公开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可直接到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公开招标文件,若有异地购买公开招标文件者,以对公转账汇款,但须在汇款凭证中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同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银转账截图)、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拟报名合同包号等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公司电子信箱(FXZB178@163.com),以便确认相应项目的报名登记并为供应商办理后续公开招标文件发送事宜。

售价:¥1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122209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122209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楼11层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户:

 

谈判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福州鼓屏支行

   号:1300 3101 0400 15896

 

购买谈判文件及招标

服务费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总行营业部

   号:1170 1010 0100 0032 02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茶中路20号        

联系方式:赖渊杰、0591-879810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华大街道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楼11层            

联系方式:唐宝玲、李锦阳、刘滢、0591-872782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宝玲、李锦阳、刘滢

电 话:  0591-87278256

联系电话:0591-87278256、0591-87278232

电子邮箱:fxzb178@163.com

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楼11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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